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挂靠经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打击挂靠经营或假冒山西省航空有限公司及所属控股子企业(简称“山西省航空及所属子企业”)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渠道,现就设立挂靠经营及假冒国企举报方式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代持。民营企业将部分存量股权名义上转让给山西省航空及所属子企业,但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和股份代持“双层协议”,明确约定标的企业仍由民营企业实际控制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国有企业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不按照名义持股比例分红,只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利益。
       (二)虚假合资。山西省航空及所属子企业与民营企业名义上按比例共同出资新设标的企业(合资公司),但实际上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全部出资均由民营企业完成,或国有企业实际出资与名义出资不符。国有企业允许标的企业(合资公司)冠以国有企业相关名号,象征性参与或完全不参与标的企业(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只收取分红等形式的利益。
       (三)挂靠经营。山西省航空及所属子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名义和实际的股权(出资)关系,并未共同出资新设标的企业(合资公司),但民营企业冠以被挂靠国有企业的名号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国有企业为其提供一定的授权证明、相关资质、企业名号等,并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利益。
       (四)通过伪造或非法使用印章、伪造工商注册材料等方式,民营企业将山西省航空及所属子企业注册为股东,冒用国有企业名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举报电话:0351-7286969
举报邮箱:sxhkcyjt@163.com
特此公告。
山西省航空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